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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实控人权益变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3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仙明先生、林万青先生、林信福先生、林申茂先生、林平先生、林斌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自2020年5月29日起至2023年2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占总股本 比例(%)
林仙明大宗交易2021年7月2日6.665,000,0001.9531%
林万青集中竞价2020年6月5日10.115356,3000.1392%
集中竞价2020年6月8日10.1381,122,2000.4384%
集中竞价2022年5月9日9.977265,0000.1035%
集中竞价2022年5月10日10.076355,0000.1387%
集中竞价2022年5月12日10.2910,0000.0039%
集中竞价2022年5月13日10.209560,0000.2188%
集中竞价2022年5月18日10.924410,0000.1602%
集中竞价2022年5月19日11.32190,0000.0352%
集中竞价2022年5月20日12.036540,0000.21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集中竞价2022年5月27日10.60120,0000.0078%
集中竞价2022年5月30日11.32580,0000.0313%
集中竞价2022年6月1日11.358170,0000.0664%
林信福集中竞价2021年9月14日7.037100,0000.0391%
集中竞价2021年12月9日10.2432,100,0000.8203%
集中竞价2023年1月18日10.21500,0000.1953%
集中竞价2023年1月19日11.231,100,0000.2969%
集中竞价2023年2月2日10.1321,5000.0084%
合计12,800,0005.00%

注:以上合计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内无增持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林仙明合计持有股份31,518,80012.3120%26,518,80010.35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879,7003.0780%6,629,7002.5897%
有限售条件股份23,639,1009.2340%19,889,1007.7692%
林万青合计持有股份23,298,5009.1010%19,320,0007.54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298,5009.1010%19,320,0007.54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林信福合计持有股份24,320,0009.5%20,498,5008.00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080,0002.375%3,908,5001.5268%
有限售条件股份18,240,0007.125%16,590,0006.4805%
林申茂合计持有股份19,320,3207.547%19,320,3207.5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320,3207.547%19,320,3207.5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林 平合计持有股份12,160,0004.75%12,160,0004.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40,0001.1875%--
有限售条件股份9,120,0003.5625%12,160,0004.75%
林 斌合计持有股份12,160,0004.75%12,160,0004.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40,0001.1875%3,040,0001.1875%
有限售条件股份9,120,0003.5625%9,120,0003.5625%
合计122,777,62047.96%109,977,62042.9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信福先生于2022年8月13日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尚未届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林仙明先生、林万青先生、林信福先生、林申茂先生、林平先生、林斌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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