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048,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进行回复。因涉及事项较多,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
公司正协调各方加快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将在5个交易日内回复《问询函》并披露回复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