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25号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2023年1月30日晚间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显示,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由盈转亏,预计亏损1,300万元至1,900万元。我部关注到,2023年1月16日至2月1日期间,你公司股票已经连续8个交易日涨停,你公司在2023年1月19日和1月31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称,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董事会:
1. 核实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 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
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3. 详细说明近期是否曾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如是,说明相关情况及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 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请你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