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号)核准,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经深交所同意,公司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拓尔转债”,债券代码“123105”。根据《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拓尔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25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1年9月27日至2027年3月18日。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3年1月30日、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1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
波动情况。
三、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
6、不存在导致可转债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或者重大风险事项。
四、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其他风险提示
1、“拓尔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2023年2月1日盘中涨幅达15.19%,当日收盘涨幅11.04%,换手率488.47%。最近3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达到30.86%。
2、截至2023年2月1日收盘,“拓尔转债”价格为182.00元/张,债券面值为100.00元/张,转股价值为183.55元,转股溢价率为-0.85%。近期公司可转债价格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3、2023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拓尔转债的议案》,自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2月1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9.91元/股)的130%(含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拓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拟于2023年3月8日提前赎回全部“拓尔转债”,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
投资者所持拓尔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9.91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5、《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