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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2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各项内容设置合理、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公司编制的《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实施的背景和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地了解,本次发行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5、公司编制的《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做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的了解;

6、公司编制的《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合理保护了债券持有人利益,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资本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事项,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有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具体事宜;

8、公司审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编制的《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对未来三年(2023-2025年)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该规划有利于维护公司与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制定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2023年2月1日

胡旭微蔡再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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