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城海关行政处罚告知单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城海关行政处罚告知单(蓉关综缉告字〔2023〕0001号)收到日期:2023年2月1日生效日期:2023年2月1日作出主体: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城海关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 | 上市公司 |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税则号列申报不实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1年11月25日起,锦城海关对公司2018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25日期间以税号8543.7099进口的电动执行器税则号列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专项稽查。发现该商品税号根据不同类型、输出功率、输入电源类型归为税号8501.5100、8501.5200、8483.4010、8501.4000、8501.3100、8501.3200。公司存在税则号列申报不实情事。经调查,公司2019年12月2日至2021年7月21日期间,共有58票报关单75项商品存在税则号列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情况。经海关计核,上述涉案货物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4,826,533.16元,应纳税款共计人民币1,298,322.41元,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606,541.51元。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拟对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24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积极进行了规范整改。公司也将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城海关行政处罚告知单》(蓉关综缉告字〔2023〕0001号)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