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3-006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特定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定股东上海茂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茂强投资”)的一致行动人莫锐伟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036,594股,占总股本的0.74%。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王云女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541,800股,占总股本的0.3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莫锐伟先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最高不超过259,14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0.18%。王云女士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最高不超过124,95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3.06%,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莫锐伟 | 其他股东:一致行动人 | 1,036,594 | 0.74% | IPO前取得:717,367股 其他方式取得:319,227股 |
王云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541,800 | 0.39% | IPO前取得:251,800股 其他方式取得:290,000股 |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上海茂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23,000 | 2.2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莫锐强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是莫锐强控制的企业 |
施琼 | 32,280,855 | 22.97% | 施琼、莫锐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 |
莫锐强 | 16,800,000 | 11.96% | 施琼、莫锐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 |
莫锐伟 | 1,036,594 | 0.7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莫锐强与股东莫锐伟系兄弟关系 | |
合计 | 53,240,449 | 37.89% | —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莫锐伟 | 不超过:259,148股 | 不超过:0.18%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59,148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59,148股 | 2023/2/24~2023/8/23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股份、其他方式取得股份 | 因资金需求 |
王云 | 不超过:124,950股 | 不超过:0.09%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24,95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4,950股 | 2023/2/24~2023/8/23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股份、其他方式取得股份 | 因资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特定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莫锐伟先生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爱婴室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爱婴室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爱婴室回购本人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爱婴室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第一,如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拟减持爱婴室股票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爱婴室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此后减持价格不低于爱婴室股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第二,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每年减持爱婴室股票总量不超过减持年度上年末所持爱婴室股票的 25%(若爱婴室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第三,本人(本企业)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爱婴室股份总数的1%;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爱婴室股份总数的2%;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股权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爱婴室股份总数的5%。
第四,本人拟减持爱婴室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爱婴室并予以公告(持有爱婴室股份比例低于5%以下时除外),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第五,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爱婴室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爱婴室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处罚。董事王云女士的承诺:
1、本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爱婴室股份总数的1%;(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爱婴室股份总数的2%;(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股权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爱婴室股份总数的5%。
2、本人拟减持爱婴室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爱婴室并予以公告(本人持有爱婴室股份比例低于5%以下时除外),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次公司股票上市后,本人在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爱婴室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爱婴室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爱婴室股票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爱婴室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因公司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需要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公司特定股东、董事和监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莫锐伟先生、王云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