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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智能: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2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5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本公司”、“泰禾智能”)将部分厂房租赁于苏州世亚精密金属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简称“世亚精密合肥分公司”),租赁期限为五年,租赁期前三年,年租金及物业费合计216.61万元,第四年起根据市场价,年度涨幅以上年房租为基础,涨幅比例不超过5%。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出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对外出租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世亚精密合肥分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将公司部分厂房租赁于世亚精密合肥分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五年,自2023年2月1日(租赁起始日)起至2028年1月31日(租赁终止日)止(包括首尾两日),租赁期前三年,年租金及物业费合计216.61万元,第四年起根据市场价,年度涨幅以上年房租为基础,涨幅比例不超过5%。

本次出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承租方:苏州世亚精密金属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921444732

企业类型:分公司

负责人:LEE SENGHAN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路2592号合肥海之森塑业有限公司3#厂房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及相关产品、汽车液体系统、制冷液体系统生产;公司自产产品销售;从事以上商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业务;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与苏州世亚精密金属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出租的厂房均为公司自有厂房,明细如下:

厂房名称厂房地址出租面积
5号厂房及3号部分厂房桃花工业园玉兰大道66号7,397.74平方米

上述厂房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苏州世亚精密金属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一)租赁房屋的描述

1、甲方出租位于桃花工业园玉兰大道66号泰禾产业园区5号厂房面积为5,033.47平方米和3号部分厂房面积为2,364.27平方米,共计租赁面积7,397.74平方米厂房给乙方使用,乙方作为厂房用房。

2、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为五年,自:2023年02月01日 (租赁起始日)起至 2028年1月31日 (租赁终止日)止(包括首尾两日),按年整租,租赁期的前三年租金不做调整,第四年起根据市场价,年度涨幅以上年房租为基础,涨幅比例不超过5%。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后根据实际租金调整。如甲方未按时将租赁厂房交付乙方,则乙方将终止租赁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关损失。

(二)租金及支付

1、厂房租赁价格为人民币24元/平方米/月,即每月177,545.76元,年租金合计2,130,549.12元;此外,收取物业费0.4元/平方米/月,合计年物业费35,509.15元。协商后每年实际收取租赁费与物业费共计2,166,058.27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陆仟零伍拾捌元贰角柒分。该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第四、五年的年租金依据本协议第一条要求执行,续租时的租金以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2、租房保证金为拾捌万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合同解除/终止后一周内,在乙方无其他违约情形或扣款的前提下,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3、乙方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按季度预付租金,即应提前15日付清下一季度租金。每期付款前甲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甲方虚开、错开、漏开发票给乙方造成任何形式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甲方需提供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

4、水、电费按照甲方财务均摊计算,以实际均摊单价为准,首次抄表数由双方在正式交房时书面确定。

5、甲方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等文件,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注册登记事宜。在双方租赁合同结束后15日内,乙方必须无条件完成工商注册地址迁出。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价格均根据市场行情及实际情况,参考周边厂房租赁市场价格,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收入,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厂房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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