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证券市场的情况和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具体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 2021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本次审议调整发行底价已经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 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利祥、沈福鑫、赵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