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顾年华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顾年华女士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顾年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页无正文,专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解亘 刘礼华 沈菊琴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