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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腾达”)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二、《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方):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时间:2023年1月31日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修订

双方一致同意修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第2.1条的内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内容“2.1 乙方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51,847,00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认购金额为686,807,440.00元。”

修改为:“2.1 乙方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33,815,00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认购金额为659,398,800.00元。”

(三)其余条款效力

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之外,《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有相互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四)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构成《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自《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时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柒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其余三份由上市公司收存,以备办理登记及披露所需,各份具有相同之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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