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公司
部分董事及监事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12,773,70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2.554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利忠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补选屈三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12,771,411 | 99.9989 | 是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01 | 补选屈三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011 | 96.3258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所事务所
律师:于珍、郦苗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