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授信期限3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总额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情况:此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