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乡海富”)出具的《关于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2023 年1月31日,桐乡海富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3,627,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登记至其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桐乡海富已于近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桐乡海富证券非交易过户明细
序号 | 过出方 | 过入方 | 过入数量 (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性质 |
1 | 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张君 | 1040.325 | 4.15 | 无限售流通股 |
2 | 凌明 | 161.205 | 0.64 | ||
3 | 陆志龙 | 161.205 | 0.64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证券非交易过户完成后,桐乡海富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自桐乡海富所持海昌新材股份过户至 3 名合伙人名下之日起,其承诺继续严格遵守桐乡海富在海昌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相关主体买卖股份的相关规定。
3、张君先生、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桐乡海富进行证券非交易过户后,张君先生个人合计持有公司13,633,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
4、桐乡海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桐乡海富进行证券非交易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桐乡海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