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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尚: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30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

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张清、常媛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张清、常媛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们执业的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美尚或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你们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

四、审计意见方面

一是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不恰当。你们在营业收入、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应交税费、应付账款、预计负债等多个主要报表科目存在大量执业问题,未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此外,你们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中,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未偿还完毕和内部控制失效导致的工程项目己完工却不能提供结算单进行确认所产生一系列相关影响仍未消除。以上导致你们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不恰当。

二是内控审计意见不恰当。*ST美尚存在多项内部控制缺陷,达到了公司披露的重大缺陷标准。如公司多次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未能识别3亿元的大额资金被划出,公司自我评价存在管

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重大缺陷且截至2021年底没有改善。你们未考虑上述重大缺陷的影响,出具的内控审计意见不恰当。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9)第七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6号——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第四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财会〔2010〕11号)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

你们上述执业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其中签字会计师张清、常媛媛对上述问题负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风险提示

1、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正处于补充材料期间。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则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2、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于2021年12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1054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1055号),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正在被立案调查中。

3、公司于2022年4月1日、2022年5月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2-031)及《关于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公司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完成整改工作。

4、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美尚

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26号)及《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97号),公司收到关注函及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

5、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粤03破申884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通过重整程序清偿申请人的相应债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后续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企业摆脱困境,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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