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会议材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