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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集团: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31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正辉先生、李海强先生、周苏娇女士、陈世海先生、楚瑞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徐正辉先生,董事、副总裁李海强先生,董事周苏娇女士,董事会秘书陈世海先生,财务负责人楚瑞明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8,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不超过0.0392%)。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总裁徐正辉先生,董事、副总裁李海强先生,董事周苏娇女士,董事会秘书陈世海先生,财务负责人楚瑞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及拟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职务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股)拟减持比例(%)
徐正辉副董事长、总裁160,0000.0396%40,0000.0099%
李海强董事、副总裁130,0000.0322%32,5000.0080%
周苏娇董事84,0000.0208%21,0000.0052%
陈世海董事会秘书130,0000.0322%32,5000.0080%
楚瑞明财务负责人130,0000.0322%32,5000.0080%
合计634,0000.1570%158,5000.0392%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股份数量: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58,500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392%;每人拟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份限售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徐正辉先生(副董事长、总裁)、李海强先生(董事、副总裁)、周苏娇女士(董事)、陈世海先生(董事会秘书)和楚瑞明先生(财务负责人)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徐正辉先生、李海强先生、周苏娇女士、陈世海先生、楚瑞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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