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先导智能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业务需要,预计2023年与关联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旭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原“江苏欣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旭函”)、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云太”)、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华物业”)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24,80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宁德时代销售产品1,000,000.00万元;向关联方上海旭函支付租赁费用10,000.00万元;向关联方恒云太采购商品及服务10,000.00万元;向关联方君华物业采购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服务、支付代扣代缴水电费等4,800.00万元。关联董事王燕清、王建新和王磊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公司向其销售设备(及相关配件、软件和服务) | 按照市场方式确定 | 1,000,000.00 | 53,168.43 | 248,261.00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向其采购机柜托管、跳纤服务、带宽服务、IP服务、传输服务、工业互联项目 | 按照市场方式确定 | 10,000.00 | 58.24 | 1,852.57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上海旭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房屋租赁 | 按照市场方式确定 | 10,000.00 | 820.59 | 9,867.02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服务、支付代扣代缴水电费等 | 按照市场方式确定 | 4,800.00 | - | 不适用 |
合计 | - | 1,024,800.00 | 54,047.26 | 259,980.59 |
注:因宁德时代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宁德时代及其控制下的子公司在本公告中统一简称为“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以上列示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向其销售设备(及相关配件、软件和服务) | 248,261.00 | 900,000.00 | 8.45% | -72.42%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以下公告:2022年1月27日《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采购关联方机柜托管、跳纤服务、带宽服务、IP服务、传输服务、工业互联项目 | 1,852.57 | 2,500.00 | 100.00% | -25.90%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以下公告:2022年1月27日《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上海旭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房屋租赁 | 9,867.02 | 10,000.00 | 50.53% | -1.33%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以下公告:2022年1月27日《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
合计 | 259,980.59 | 912,500.00 | - | -71.51%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在进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及双方业务需求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同时,鉴于日常性交易发生具有持续性,在实际交易结算中订单确认模式存在差异,主要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以上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
注:1、以上列示金额均为含税金额;2、本表为初步统计数据,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宁德时代
1、基本情况
名称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244,047.1007万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曾毓群 |
住所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年12月16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900587527783P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宁德时代 |
股票代码 | 300750 |
经营范围 | 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宁德时代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全球新能源应用提供一流解决方案。宁德时代在电池材料、电池系统、电池回收等产业链关键领域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及可持续研发能力,形成了全面、完善的生产服务体系。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宁德时代持有公司7.14%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4、履约能力分析
宁德时代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具备行业内较强的竞争优势,亦是公司的重要客户。宁德时代作为上市公司及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恒云太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2,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王燕清 |
成立日期 | 2015年10月30日 |
住所 | 无锡开发区79-A地块 |
期间
期间 | 总资产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 | 5,419.41 | 1,497.14 | 2,103.40 | 175.92 |
经营范围 | 物联网技术的研发;增值电信业务;从事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通信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开发与销售;互联网网络综合平台的技术开发、咨询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房工程检测、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云平台服务;大数据服务;新兴软件及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恒云太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如下:
(1)开益禧(无锡)有限公司
开益禧(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益禧”)持有恒云太85.00%的股权,其唯一股东为上海旭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开益禧是受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无锡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海盈”)持有恒云太5.00%的股权,王燕清先生持有汇海盈80%的出资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王磊先生持有汇海盈20%的出资额,汇海盈是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4、履约能力分析
恒云太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主营为数据中心及相关服务领域,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上海旭函
期间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6,894.81 | -3,881.51 | 10,364.60 | -7,298.06 |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上海旭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江苏欣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江苏锂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燕清) |
成立日期 | 2007年7月26日 |
主要经营场所 | 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591号1幢1层C区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上海旭函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燕清和公司董事王建新为上海旭函间接持股股东,公司董事王磊为王燕清之子。
4、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旭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君华物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倪亚兰 |
期间
期间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 | 433,971.33 | 454,793.10 | 13,606.05 | 19,960.16 |
住所 | 无锡市新吴区新梅路58号 |
成立日期 | 2022年9月1日 |
主要经营场所 | 无锡市新吴区新梅路58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4MA27MXRH8H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已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小型微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代驾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先导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控股”)持有君华物业100.00%的股权,王燕清先生持有先导控股40%的股权,王磊先生(王燕清之子)持有先导控股30%的股权,倪亚兰女士(王燕清之配偶)持有先导控股30%的股权,先导控股是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4、履约能力分析
君华物业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公司向宁德时代出售设备(及相关配件、软件和服务),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
期间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12月 | 48.33 | 42.74 | - | -7.26 |
则,按照市场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2、鉴于恒云太在数据服务领域的专业优势,公司向其采购机柜托管、跳纤服务、带宽服务、IP服务及传输服务、工业互联项目,按照市场方式定价,可以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效率。
3、公司向上海旭函租赁房屋,相关租赁价格参考同地段的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4、公司向君华物业采购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服务、支付代扣代缴水电费等,相关服务价格经双方协商并结合市场价格因素综合确定,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方式定价,对公司盈利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对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苗 涛 许佳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