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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31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南昌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期间3个月,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及法院裁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77)。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84),公司债权人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南昌中院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间至2023年4月22日。

2023年1月30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南昌中院拟定于2023年 2月10日上午9时30分召开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

一、债权人会议主要内容

根据南昌中院(2022)赣01破申49号公告,南昌中院已定于2023年2月10日上午9:30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正邦科技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现临时管理人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本次会议将通过网络形式召开。

网络会议将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进行。参与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通过网站“https://bankruptcy.fahuidata.com/”或微信小程序“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参加会议。依法申报债权且经临时管理人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会议。

为确保会议系统运行正常,请各位债权人于2023年2月6日9时至21时期间登陆上述系统进行会议系统测试,网络参会相关指引及流程详见《债权人参会操作指引》。未能成功进入会议系统的债权人可于工作时间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临时管理人: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1:13317919052

联系电话2:13397910283

(三)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南昌中院合议庭、已依法申报债权的正邦科技债权人、临时管理人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正邦科技代表、正邦科技职工代表

列席人员:其他特邀嘉宾(若有)

(四)会议主要议题

1.临时管理人作《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工作报告》;

2.临时管理人作《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说明》,全体债权人对债权表进行核查;

3.债权人审议及表决《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及授权范围的提案》;

4.债权人审议及表决《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核查债权和书面表决的提案》。

(五)表决方式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进行线上表决。

(六)特别提示

1.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核查仅就债权本金以及截至2022年10月24日的债权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如有)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直接适用作为正邦科技进入重整程序后债权人会议的核查结果,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就该部分重复核查。但2022年10月25日起至南昌中院裁定受理正邦科技重整申请之日止期间的债权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如有),后续管理人将自动进行补充计算,补充计算结果将提交重整阶段的正邦科技债权人会议进行核查。

2.债权人就临时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及职权范围、债权人会议中所投的表决意见为“赞成”的表决票,在正邦科技进入重整程序后继续有效,临时债权人委员会将直接成为正邦科技进入重整程序后的债权人委员会。

二、风险提示

1、本次会议尚未召开,会议表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公司已启动预重整,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1)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预计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具体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9.3.1 条第(二)款所列情形的规定,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

易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2022)赣01破申49号公告;

2、《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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