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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卫医学: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30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月19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权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已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7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月30日,并以13.2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7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53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方案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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