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贾晋平先生、管学斌先生、崔铭伟先生和韦茜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控股股东泰达控股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担保,公司不需要支付担保费,亦不需提供反担保,也不存在与之相关的其他安排,是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有助于公司提高公司债券发行成功率、降低发行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杨鸿雁、李莉、葛顺奇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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