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业绩预告的补充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格式补充“营业收入”、“扣除后营业收入”数据,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补充后的公告内容如下: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的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10,500万元–14,500万元 | 盈利:26,054.03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8,000万元–11,000万元 | 盈利:10,132.73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15元/股–0.21元/股 | 盈利:0.42元/股 |
营业收入 | 480,000万元–500,000万元 | 597,615.09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480,000万元–500,000万元 | 597,615.09万元 |
注: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后,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滑的主要原因有:
1、2022年受疫情防控和需求下降的持续影响,公司主业面临重大挑战,消费者消费意向未能充分释放,门店客流量恢复艰难,零售业态销售收入有不同程度的下跌,但公司仍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履行社会责任,给予下游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优惠,报告期内公司对租户减免租金共计约10211万元。
2、本报告期内公司有两家门店续签长期租赁合同,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按合同有所上升;在实施新租赁准则的情况下,本期使用权资产折旧费及租赁利息费用同比大幅增加,综合影响本期费用增加约10399万元。
3、本报告期内受金融市场行情下行影响,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同期减少约8727万元,此项目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2022年受新冠疫情尤其是广州本土疫情影响,以及响应政府号召减免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租金等多种因素影响,经初步测算,公司子公司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