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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关于在合肥投资建设回天新能源新材料技术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31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债券代码:123165 债券简称:回天转债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合肥投资建设回天新能源新材料技术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3年1月30日,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合肥投资建设回天新能源新材料技术产业园项目的议案》。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合肥市肥东县投资建设回天新能源新材料技术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6亿元;公司与肥东县人民政府就本次投资事项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投资协议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前次投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在安徽定远县投资建设回天锂电新材料产业园的公告》。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回天新能源新材料技术产业园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涌泉路西侧

3、项目建设内容:“年产10万吨新能源新材料(年产6万吨太阳能光伏硅胶和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车聚氨酯胶粘剂)及研发中心项目”。项目预计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年产3万吨太阳能光伏硅胶及年产2万吨新能源汽车聚氨酯胶

粘剂项目及研发中心;第二期建设年产3万吨太阳能光伏硅胶、年产2万吨新能源汽车聚氨酯胶粘剂项目。

4、项目实施进度:协议签订后10日内启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3个月内开工,30个月内完成全部项目的竣工投产。

5、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6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6、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回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肥东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30日签订了关于本次投资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肥东县人民政府

乙方: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项目概况(参见上述投资项目基本情况有关内容)

第二条 项目用地

1、项目拟选址:初步选址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涌泉路西侧(具体出让土地的用地性质、面积、位置以正式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2、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约110亩(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3、规划用途及开工条件:取得的项目用地必须符合规划条件。用地的开工条件为“三通一平”。除场地平整外,其它各项甲方只负责将相应接口提供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边缘,地块红线内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 政策支持

1、甲方积极协助乙方申报国家、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重点项目政策支持。国家、省、市、县对项目的财政扶持资金,必须全额用于本项目发展。

2、甲方负责协调落实乙方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配套设施,或协调相关单位按照提供便利、及时的配套服务和优惠的服务价格。

3、甲方将全力协助乙方招聘足额的员工,并对员工社区管理给予必要协助。

第四条 项目公司

1、乙方应在甲方辖区内申请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实施本协议约定投资项目。项目公司应由乙方全资设立,注册资本金为10000万元以上(含本数),其中应在2023年2月底前实缴到位3000万元,后续资金根据项目公司章程以及

项目投资进度保障及时到位。

2、项目公司须向甲方所在地基层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且经营期限不少于15年。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对乙方工程进度、项目总投资的资金到位情况、投资强度等实施全程监管与审查核定,督促乙方按协议约定时限进行项目开工、建设和投资。

2、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协调兑现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申报、开工建设、项目公司注册登记,消防、环保等相关报批文件。

3、甲方为乙方在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提供三类工业用地约110亩(最终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用于项目建设,土地供应方式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50年。

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项目确保做到“七通一平”;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三级污水排放的处理支撑,确保项目排污需求。

5、若乙方擅自改变厂房与土地用途或者在项目建成后转让土地使用权,包括在项目建成达产之前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间接进行转让(但在乙方关联公司之间的转让除外),则甲方除有权取消本协议项下优惠政策外,还可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收回项目建设用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

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强度和规划指标,如期完成本项目的建设、验收和营业。乙方因客观原因确需延期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属乡镇(园区)申请并取得认可。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建设运营,项目实际投资强度、产值规模和税收贡献应符合协议约定。双方同意:如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项目建设、验收及营业出现阶段性困难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并对相关约定内容进行合理调整。

3、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工程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成后符合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消防、人防、能耗、地震、气象、交通等有关要求。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之规定,若一方不履行协议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或纠正违约行为。

2、因甲方原因导致供地延迟,甲方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导致乙方未能实现项目预期建设进度,则乙方建设工期予以顺延。

3、乙方项目建成后存续期内,不得擅自对外出租、出售、转让或以合作、联营等方式变相对外出租、出售、转让的,违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取消政策支持、收回已经兑付的财政奖补资金及依法收回土地。

……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乙方决策机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安徽省产业区域优势突出,已经成为国内新能源汽车、光伏、智能终端等高端新兴制造业主要的聚集地,极具产业配套和创新优势,与公司核心赛道高度契合。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基础条件好,技术成熟、产品市场前景广阔,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核心产品和技术优势,进一步优化产能布局,提升规模化生产能力和竞争能力,向区域新能源产业客户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新材料供应补给和产业联动,助推新能源汽车、光伏产业链更加完善,巩固公司行业龙头地位,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本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尚需一定的时间,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须履行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前置程序,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须获得政府有关主管部

门批准。

2、投资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会受到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公司将加强相关内部控制,完善建设流程,督促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3、新建项目可能面临政策变化、市场需求、资源配置、人力资源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在新建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关注政策导向,适时调整经营决策。

4、本投资项目中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等均为预估数,具体数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宏观经济、市场形势等变化也可能对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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