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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澳环保:关于2023年度对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31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3-01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关

联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对象: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嘉澳”)。

? 计划担保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连云港嘉澳提供最高担保金额12亿元。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0元。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特别风险提示: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连云港嘉澳的各项经营业务顺利开展,拟提供最高担保金额12亿元。担保业务包含以下类型:

1、由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直接为连云港嘉澳提供担保;

2、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连云港嘉澳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1)公司为连云港嘉澳预计担保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2022年9月报表)截至目前担保余额(2022年12月30日数据)2023年提供担保最高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2022年9月30日数据)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60%0%012104.90%1年

上述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3)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

具体融资和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4年度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授权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本次担保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因连云港嘉澳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增资事项,因此本次担保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视被担保对象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健先生、沈颖川先生、章金富先生和王艳涛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连云港嘉澳

法定代表人:沈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3MA27RCAU6F

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大楼419房间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专用化学产品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连云港嘉澳为本公司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嘉澳新能源持有其40%股权。

截止2022年10月31日,连云港嘉澳总资产47.58万元;总负债5.21万元;净资产42.37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7.63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预计2023年度连云港嘉澳提供担保的总体安排,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连云港嘉澳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连云港嘉澳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连云港嘉澳2023年度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公司为连云港嘉澳提供担保,关联董事沈健先生、沈颖川先生、章金富先生和王艳涛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2023年度公司为连云港嘉澳2023年度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总额142,282.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89%;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89,392.5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34%;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2,8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2.4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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