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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能源: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31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于2023年1月12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杨伯达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建设江西上饶2×1000MW发电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江西公司”)共同投资开发建设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上饶发电项目”),上饶发电项目动态总投资78.6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项目动态总投资的20%,剩余80%的项目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贷款等方式筹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设立上饶新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上饶新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国电投江西公司签署合作开发投资协议,按公司控股65%、国电投江西公司参股35%的股权比例设立上饶新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饶发电公司”)作为项目投资建设主体。

上饶发电公司注册资本金15.72亿元,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0.21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65%;国电投江西公司认缴出资额为5.50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5%,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双方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分期现金实缴出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设立上饶新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投资额度未超出《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各议事规则规定,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形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本规则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同步废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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