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11,000万元 – 16,500万元 | 亏损:138,490.20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154,500万元 – 160,000万元 | 亏损:693,764.44万元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本报告期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因执行重整计划预计形成债务重组收益约19.3亿元;
2、公司对有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商誉、固定资产等资产预计计提减值约10.9亿元;
3、公司因执行重整计划调整产业战略方向,对部分资产进行处置,预计产生资
产处置损失约1.6亿元;
4、公司持续深化生产结构性及管理结构性两项改革,订单的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同时公司因重整业务规模收缩、人员精简以及严控各项费用支出,使得本报告期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净利润亏损同比大幅减少。
(二)本报告期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约17.1亿元,主要为债务重组收益约19.3亿元、资产处置损失约1.6亿元、营业外支出约0.7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9.4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8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9.9条相关规定,如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于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最终能否达到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尚存在不确定性,且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