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聂键先生计划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2,6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完成,即减持区间为2022年7月25日—2023年1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完成,即减持区间为2022年7月7日—2023年1月6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聂键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月24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聂键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聂键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聂键 | 170,600 | 0.10% | 170,600 | 0.10%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聂键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未出现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聂键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聂键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聂键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