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72 证券简称:R众和1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和股份”)于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通知,根据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的《<四川省马尔康市党坝锂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川矿评储﹝2023﹞2号)(以下简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金鑫矿业变更矿种、采矿权范围内查明资源储量发生重大变化。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主要内容
1、评审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
2.评审通过的主矿产(锂矿)资源储量
(1)采矿权内
保有资源量矿石量合计5,091.4万吨(其中:探明1,431.4万吨,控制2,689.5万吨,推断970.5万吨)、含Li
O 677,562吨(其中:探明200,251吨,控制368,800吨,推断108,511吨),平均品位1.33%;动用探明资源量矿石量21.0万吨、含Li
O 3,156吨,平均品位1.50%;累计查明资源量矿石量5,112.4万吨(其中:探明1,452.4万吨,控制2,689.5万吨,推断970.5万吨)、含Li
O 680,718吨(其中:探明203,407吨,控制368,800吨,推断108,511吨),平均品位1.33%。保有储量矿石量合计3367.7万吨(其中:证实1,169.8万吨,可信2,197.9万吨)、含Li
O 465,037吨(其中:证实163,648吨,可信301,389吨),平均品位1.38%;动用证实储量矿石量17.2万吨、含Li
O 2,579吨,平均品位1.50%;动用与保有储量矿石量合计3,384.9万吨(其中:证实1,187.0万吨,可信2,197.9万吨)、含Li
O 467,616吨(其中:证实166,227吨,可信301,389吨),平均品位1.38%。
(2)采矿权平面内、标高外
探明资源量矿石量38.0万吨、含Li
O 5,350吨;控制资源量矿石量245.5万吨、含Li
O 34,724吨;推断资源量矿石量55.4万吨、含Li
O 7,000吨,共计矿石量338.9万吨、含Li
O 47,092吨,平均品位1.39%。
3.评审总体评价
党坝锂矿查明资源量规模为大型。本次核实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成图,报告编制、资源量估算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矿区勘查工作程度达到勘探阶段要求。
建议予以评审备案。
二、对公司的影响
金鑫矿业锂矿采矿权范围内查明资源储量发生重大变化,可延长金鑫矿业的矿山服务年限,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本次取得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有利于推进资源储量备案登记手续及后续采矿权证延续和扩大规模申请,最终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备案/审批为准。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推进金鑫矿业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资源储量备案登记工作以及后续采矿权证延续和扩大规模变更申请相关事宜,相关行政审批结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四川省马尔康市党坝锂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川矿评储﹝2023﹞2号)。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