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17 股票简称:合力泰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合力泰股票代码:0022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文开福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1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力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合力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文开福 |
合力泰、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标的公司 | 指 |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 | 指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国资委 | 指 | 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股票 | 指 | 公司每股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本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文开福,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文开福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62426************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本公司股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或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协议转让、因债务纠纷被司法强制平仓或公开变卖导致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股份增减计划
本报告书签署日后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因司法裁定、司法拍卖等情况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协议转让、因债务纠纷被司法强制平仓或公开变卖导致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5%以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文开福持股情况如下:
2018年12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文开福先生持有合力泰股份462,569,556股,占公司总股本14.84%。
(2)本次权益变动后,文开福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文开福先生持有合力泰股份141,299,997股,占公司总股本4.53%,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1、2019年6月至2019年10月,文开福先生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3,696,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减持后文开福先生持股下降至428,873,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6%。
2、2020年11月,文开福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6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5.44%)协议转让给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本次转让后,文开福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259,373,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2%。因文开福已和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于2018年9月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文开福将其所持有的合力泰股份的表决权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行使,本协议项下委托股份对应的委托权利的委托期间为自本协议成立并生效之日起五年。本次转让给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5.44%的股份不构成表决权益比例变化,不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3、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因债务纠纷,文开福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文开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2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
本次被动减持后,文开福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237,273,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1%。
4、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因债务纠纷,文开福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文开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23,003,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本次被动减持后,文开福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214,269,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8%。
5、2022年3月期间,因债务纠纷,文开福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文开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21,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本次被动减持后,文开福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193,149,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0%。
6、2022年8月,因债务纠纷,文开福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文开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本次被动减持后,文开福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187,149,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
7、2023年1月,因债务纠纷,文开福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文开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45,849,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本次被动减持后,文开福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141,299,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41,299,99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4.53%;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41,299,99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债务纠纷,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原因 | 权益变动时间 | 变动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文开福 | 司法划转 | 2022年8月25日 | -6,000,000 | 0.19 |
文开福
文开福 | 司法拍卖 | 2023年1月16日 | -15,850,000 | 0.51 |
文开福 | 司法拍卖 | 2023年1月19日 | -29,999,997 | 0.96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文开福
2023年1月29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一)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电话:0591-87591080
(三)联系人:池枫
(本页无正文,系《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文开福
2023年1月2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 |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莆田 |
股票简称 | 合力泰 | 股票代码 | 00221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文开福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不适用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462,569,556股 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14.84% |
本次权益变动数量及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321,269,559股 变动比例:10.31% 持股数量:141,299,997股 持股比例:4.53%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无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无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无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无 |
(本页无正文,系《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文开福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