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科技”、“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已于2023年1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曹克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号】,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要求,公司将对相关年度定期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调整、更正。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中第五条规定“公司对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
公司拟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此次重新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查阅2023年1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2月20日在公司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详细情况请查阅2023年1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