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20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经过审慎讨论,现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充分审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签署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充分审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进行的正常商业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签署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潘嵩、陈洁、李学军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独立董事签字:
潘嵩
2023年1月20日
独立董事签字:
陈洁
2023年1月20日
独立董事签字:
李学军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