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余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并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余睿、唐伟、单甦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5)。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