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本次会议所做出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同意选举李昌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同意推举李修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和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之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选举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董事长的任职资格规定。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庆林、徐孔涛、张文君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