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20 号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股权处置收益调整的公告》,前期你公司与Abcam达成和解,Abcam对你公司的股权处置款最终结算减少1,800万美元,你公司调整前期股权处置收益,将该事项会计处理计入2021年。2023年1月19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元/股,采用自主定价方式。本次股权激励考核年度为2023年至2026年,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为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有关制度执行。
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说明以下事项:
1.请结合前期你公司与Abcam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中交易对价、定价方式及价格异议调整等相关约定、《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等,进一步说明将股权处置收入扣除1,800万美元事项计入2021年并对2021年股权处置价款进行调整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相关情况是否属于2022年发生的新情况,是否应计入2022年损益。请公司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请你公司:
(1)结合激励对象工作年限、任职的稳定性、对你公司相关业务发展的具体贡献等,进一步说明将相关人员确定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本次股权激励采用自主定价的原因及必要性,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激励对象所获收益是否与其贡献相匹配,是否存在向相关人员变相输送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3)结合你公司历史经营与财务数据、未来发展规划及业务布局、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等,进一步说明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设置较低考核指标向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3.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1月3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