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于2023年1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22.79万元及相关利息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膜科技”)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950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25.19万元及相关利息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金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渠环保”)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方/天污水处理项目”。本次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3 年,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4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64.08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035.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939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 | 年产3.3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学品及其配套1.6万吨单体扩建项目 | 28,700.00 | 8,955.77 |
2 | 950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 | 10,800.00 | 3,622.79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900.00 | 1,960.95 |
4 | 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7,600方/天污水处理改扩建 | 10,825.26 | 10,825.26 |
4.1 | 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4,000方/天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与零排放改扩建 | 8,600.07 | 8,600.07 |
4.2 | 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方/天污水处理项目 | 2,225.19 | 2,225.19 |
5 | 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8,635.23 | 8,635.23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00.00 | 11,000.00 |
合计 | 76,860.49 | 45,000.00 |
三、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950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富淼膜科技,“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方/天污水处理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渠环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以借款形式分阶段将3,622.79万元及相关利息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富淼膜科技“950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2,225.19万元及相关利息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金渠环保“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方/天污水处理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
日起不超过3年,借款利率为无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用于“950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及“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方/天污水处理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富淼膜科技
公司名称 | 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6年1月21日 |
法定代表人 | 熊益新 |
注册资本 | 7,0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7,000.00万元 |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 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南路 1 号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股权结构 | 富淼科技持股100% |
富淼膜科技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 |
总资产(万元) | 21,980.67 |
净资产(万元) | -870.14 |
净利润(万元) | -1,283.42 |
审计情况 | 未经审计 |
2、金渠环保
公司名称 | 苏州金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6年12月7日 |
法定代表人 | 熊益新 |
注册资本 | 3,0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2,475.00万元 |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 张家港市凤凰镇杨家桥村2幢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以MBR、深度吸附等为核心工艺,开展废水深度处理工程与运营,可对富淼科技的现有客户提供水基工业综合服务 |
股权结构 | 富淼科技持股100% |
金渠环保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 |
总资产(万元) | 2,964.71 |
净资产(万元) | 2,422.52 |
净利润(万元) | -198.30 |
审计情况 | 未经审计 |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富淼膜科技、金渠环保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富淼膜科技、金渠环保拟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950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及“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方/天污水处理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富淼膜科技、金渠环保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划拨相关金额至富淼膜科技“950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及金渠环保“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方/天污水处理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作为无息借款,在借款额度内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富淼膜科技、金渠环保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