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月1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订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拟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次日(2023年2月14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2月13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461.19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2月6日下午14点30分在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