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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立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20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月19日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并签字表决。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合资新建空调压缩机工厂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3-004公告)

公司拟与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空调”)合资新建空调压缩机工厂,通过产业链合作实现突破发展、互利共赢。该工厂拟建于河南省郑州市,暂定名为郑州海立电器有限公司(以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郑州海立”),股东双方海立股份、海尔空调分别持股51%、49%,设立后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郑州海立将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制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压缩机产品。郑州海立计划投资总额为34,027万元人民币,其中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由双方股东以现金方式分期同步出资,其余资金由郑州海立成立后自筹解决。注册资本中,海立股份将按51%股比出资10,200万元人民币,海尔空调将按49%股比出资9,8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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