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19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票 ;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票 ;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融
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5票 ;反对: 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