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0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月19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水环保”)拟为公司及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于2018年-2020年期间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山市分行申请的累计总额为284,550万元的授信融资提供补充质押担保。(上述授信融资已按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审批通过)。
明水环保提供质押担保的质物为明水环保《购售电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包含:
质押期限内,明水环保与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绥化供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形成的应收电费(含生物质补贴电费)及以前年度应收未收补贴电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二、担保额度具体情况
序号 | 被担保方名称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最高担保 金额 (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 期限 | 是否关联担保 |
1 | 公司 | 63.95% | 63,000 | 26.19% | 至2029 年 4 月 27 日 | 否 |
2 | 滑县生物质 | 86.41% | 25,500 | 10.60% | 至2034 年 5 月 19 日 | 否 |
3 | 宾县生物质 | 89.99% | 31,400 | 13.05% | 至2034 年 5月 19日 | 否 |
4 | 新野生物质 | 82.84% | 25,600 | 10.64% | 至2034 年 5 月 19 日 | 否 |
5 | 永城生物质 | 82.34% | 27,000 | 11.22% | 至2033 年 10月 28日 | 否 |
6 | 鄄城生物质 | 74.75% | 24,450 | 10.16% | 至2033 年 12 月 23 日 | 否 |
7 | 松原生物质 | 79.92% | 26,200 | 10.89% | 至2034 年 5月 19日 | 否 |
8 | 长青热能 | 69.58% | 34,000 | 14.13% | 至2030 年 10月 9 日 | 否 |
9 | 蠡县热电 | 79.42% | 27,400 | 11.39% | 至2033 年 12 月 26 日 | 否 |
合计 | 284,550 |
1、简称注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滑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滑县生物质”)、宾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宾县生物质”)、新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新野生物质”)、永城
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永城生物质”)、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鄄城生物质”)、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松原生物质”)、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简称“长青热能”)、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简称“蠡县热电”)。
2、担保期限起始日为相关担保合同签署之日。
3、公司另于2023年为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94,000.00万元,相关情况详见2022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8月6日在广东省中山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
74,194.21万元。经营范围:工业、农业、生活废弃物、污水、污泥、烟气的治理和循环利用,治污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集团单体法人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690,198.31 | 653,139.68 |
负债总额 | 441,400.18 | 414,069.20 |
净资产 | 248,798.14 | 239,070.48 |
项目 |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1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利润总额 | 9,720.57 | 23,465.36 |
净利润 | 9,720.57 | 23,145.24 |
经核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滑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在河南省滑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黄荣泰,注册资本:2,900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供热;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7,138.05 | 25,534.07 |
负债总额 | 23,449.44 | 20,846.81 |
净资产 | 3,688.62 | 4,687.26 |
项目 |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1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66.09 | 1,084.66 |
利润总额 | -998.64 | -1,157.27 |
净利润 | -998.64 | -1,157.27 |
经核查,滑县生物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宾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8年3月6日在黑龙江省宾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黄荣泰,注册资本:2,900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能发电、供热;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1,232.27 | 39,736.65 |
负债总额 | 37,105.81 | 33,930.10 |
净资产 | 4,126.45 | 5,806.55 |
项目 |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1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308.07 | 2,838.39 |
利润总额 | -1,680.09 | -1,711.56 |
净利润 | -1,680.09 | -1,711.56 |
经核查,宾县生物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新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0日在河南省新野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黄荣泰,注册资本:
2,900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4,316.78 | 30,590.95 |
负债总额 | 28,426.71 | 25,195.78 |
净资产 | 5,890.07 | 5,395.17 |
项目 |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1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0,581.92 | 2,866.85 |
利润总额 | 494.90 | -882.30 |
净利润 | 494.90 | -882.30 |
经核查,新野生物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永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31 日在河南省永城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黄荣泰,注册资本:3,050万元。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5,136.49 | 42,360.76 |
负债总额 | 37,163.16 | 33,323.41 |
净资产 | 7,973.33 | 9,037.35 |
项目 |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1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8,591.69 | 13,369.08 |
利润总额 | -1,230.52 | -2,510.00 |
净利润 | -1,064.02 | -2,351.46 |
经核查,永城生物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6日在山东省鄄城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徐新霞,注册资本:2,600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研发及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供热);供热管网、能源站建设与运营、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1,699.85 | 50,386.38 |
负债总额 | 38,644.64 | 38,096.29 |
净资产 | 13,055.22 | 12,290.09 |
项目 |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1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3,322.83 | 19,073.08 |
利润总额 | 624.12 | 1,279.95 |
净利润 | 765.12 | 1,427.38 |
经核查,鄄城生物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9日在吉林省松原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黄荣泰,注册资本:2,800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9,294.43 | 35,968.54 |
负债总额 | 31,406.02 | 29,744.83 |
净资产 | 7,888.41 | 6,223.72 |
项目 |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1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069.05 | 3,581.85 |
利润总额 | -835.31 | -854.83 |
净利润 | -835.31 | -854.83 |
经核查,松原生物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7日在广东省中山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黄荣泰,注册资本:2,900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省内供电营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5,997.05 | 56,412.91 |
负债总额 | 32,002.58 | 34,777.18 |
净资产 | 13,994.47 | 21,635.72 |
项目 |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1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1,156.98 | 16,309.33 |
利润总额 | 4,389.25 | 7,217.74 |
净利润 | 3,927.65 | 7,217.74 |
经核查,长青热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在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高菁,注册资本:
2,900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热力生产与供应,电力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8,311.26 | 59,245.77 |
负债总额 | 46,312.89 | 48,271.04 |
净资产 | 11,998.37 | 10,974.73 |
项目 |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1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5,172.73 | 17,208.32 |
利润总额 | 1,023.64 | -57.75 |
净利润 | 1,023.64 | -57.41 |
经核查,蠡县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说明:上述各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中的2021年数据已经审计,且已经《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追溯调整。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银行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明水环保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81,108.32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15.57%。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81,108.32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15.57%;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94,100.00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26.46%。(2021 年度净资产数据已经审计,且已经《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追溯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主要为公司及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间担保,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因此,公司全资子公司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融资提供补充质押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本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是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处于公司财务风险可控的范围之内。
我们认为,该等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担保风险可控。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