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无锡监管分局对有关股东资
格批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无锡监管分局关于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批复》(锡银保监复[2023]10号),核准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