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威凌: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8

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3-006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陈志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月16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4,568,500股,占公司股本的23.37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罗雨龙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月16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039,000股,占公司股本的6.480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陈志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月16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4,568,500股,占公司股本的23.37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谭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月16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705,700股,占公司股本的2.736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月16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54,2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47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聘任邓英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月16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34,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1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聘任刘孟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月16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89,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303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孟梅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月16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89,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303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刘影,男,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8月至1989年12月,任湖南益阳锑品冶炼厂冶金工程师;1990年1月至1993年2月,任湖南宁乡县冷扎厂总工程师;1993年3月至2005年3月,任湖南宁乡多艺广告公司总经理、设计总监;2005年4月至2015年9月,任长沙轮飞粉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长、技术总工;2015年10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湖南新威凌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部长、品管部长;2017年12月至今,任湖南天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技术总监;2019年8月至今,任四川新威凌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邓英琬,男,198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5月至2010年11月,任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0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职于湖南新威凌新材料有限公司,历任综合管理部部长、生产干事、代理厂长,2019年1月至今,任湖南新威凌新材料有限公司厂长。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新任财务总监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公司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的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为正常换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三)、对《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刘孟梅女士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对《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财务总监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经资格审查,刘孟梅女士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