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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赵伟先生提名程晓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程晓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程晓华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程晓华女士简历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程晓华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7555331

传 真:0755-27545688

电子信箱:ir@ofilm.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9日

附件:

程晓华女士简历:

程晓华女士,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大学,无境外居留权,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月至2022年9月任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9月加入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部总监。程晓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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