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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和会议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苗辉为公司总裁;经公司总裁苗辉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柳花兰为公司副总裁,王俊波为公司财务总监,经公司董事长杨波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唐云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人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提名及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查,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相应的任职要求;

3、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苗辉为公司总裁,聘任柳花兰为公司副总裁,王俊波为公司财务总监,唐云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赵选民 李先荣 甄雪燕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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