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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威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8

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3-002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志强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127,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160,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009,83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反对股数117,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及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和专业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拟定为6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发放,具体根据当年实际任职时间按比例计算,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之日起实施。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二)

1. 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志强先生、廖兴烈先生、刘孟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美贤先生、刘德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监事会提名罗雨龙先生、潘园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上述提名人员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

2.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2-155)及《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2-156)。

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选举陈志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2,970,83191.18%当选
2《选举廖兴烈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2,970,83191.18%当选
3《选举刘孟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3,323,63191.93%当选

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选举张美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42,970,83191.18%当选
2《选举刘德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43,206,03191.68%当选

4.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选举罗雨龙先生为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42,970,83191.18%当选
2《选举潘园女士为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43,206,03191.68%当选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371,76175.97%117,60024.03%00%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选举陈志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71,76175.97%当选
2《选举廖兴烈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71,76175.97%当选
3《选举刘孟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24,561148.06%当选
4《选举张美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371,76175.97%当选
5《选举刘德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606,961124.03%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董亚杰、刘锋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陈志强董事任职2023年1月16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廖兴烈董事任职2023年1月16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刘孟梅董事任职2023年1月16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张美贤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1月16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刘德运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1月16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罗雨龙监事任职2023年1月16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潘园监事任职2023年1月16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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