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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9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3—4页

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1号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莎普爱思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莎普爱思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莎普爱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莎普爱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莎普爱思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49,921,50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7元,共计募集资金31,8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40.00万元(不含已预付承销保荐费用263.77万元,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603.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46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71.85万元以及2021年预付的承销保荐费用263.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824.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64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 投资额建设投资铺底流动 资金项目备案 或核准文号
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46,070.4823,118.2845,902.62167.86泰海发改备
公司医院二期建设项目〔2021〕25号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7,706.09
合 计61,070.4830,824.3745,902.62167.86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088.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占总投资的比例(%)
建设投资铺底流动 资金合 计
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医院二期建设项目46,070.486,088.536,088.5313.22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
合 计61,070.486,088.536,088.539.97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635.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263.77263.77
审计及验资费用200.00200.00
律师费用150.00150.00
信息披露费用3.773.77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8.0818.08
合 计635.62635.6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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