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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9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公告编号:2023-04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1月1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董事白绪贵先生、周晓峰先生、甘先国先生、李晓先生、马新彦女士、马野驰先生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3. 会议由白绪贵副董事长主持。

4.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提名邱现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股东提名邱现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邱现东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邱现东先生,1969年出生,湖北广水人,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锻压工艺及设备专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经济学学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历任东风汽车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处处长,神龙汽车有限公司财务规划部财务分部负责人、主任,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规划部部长,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执行委员会成员,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执行委员会成员,东风汽车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东风汽车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邱现东先生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提名冯小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股东提名冯小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冯小东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冯小东先生,1966年出生,吉林扶余人,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工学学士,吉林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劳资处工人科副科长、人事部调配处业务主任、人事部调配处处长;一汽铸造有限公司人事部部长;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组织人事部副部长;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务部(监事会办公室)部长;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审计与法务部总经理;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

冯小东先生在公司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兼总经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提名孙静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股东提名孙静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孙静波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孙静波女士,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吉林省亚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现任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吉林省国际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吉林省工业技术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董事;长春新曦雨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长春羿尧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林东亚经贸新闻有限公司董事。孙静波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在公司股东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孙静波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2月6日在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0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拟审议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投资预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预计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预计公司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关于预计公司与参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账户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 关于选举邱现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 关于选举冯小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 关于选举孙静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 关于选举邹牧冶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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