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中珠股票代码:600568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B(座)1102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9楼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破产拍卖划转)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珠医疗/ST中珠/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体集团 | 指 | 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一体集团因司法程序而导致减持中珠医疗252,324,862股股份,占中珠医疗总股本的12.661% |
买受人/竞买人/朗地科技 | 指 | 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中院 | 指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提请注意。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2年12月16日 |
法定代表人 | 刘丹宁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5,000万 |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B(座)1102附近公司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9楼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码 | 91440300745177804A |
经营范围 |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原材料及制品(贵金属和重金属除外)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成立日期 | 2002年12月16日 |
通讯方式 | 0755-33256830 |
2、股权结构
自然人刘丹宁女士持有一体集团99.30%的股份,自然人刘艺青女士持有一体集团0.70%的股份。
3、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有其他国家居留 |
刘丹宁 | 女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深圳 | 否 |
刘艺青 | 女 | 监事 | 中国 | 中国深圳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中珠医疗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0年9月11日,深圳中院作出(2020)粤03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一体集团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2021年3月17日,一体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下称“《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2022年7月11日,深圳中院作出(2020)粤03破71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及(2020)粤03破717号《公告》,因一体集团不能到期清偿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裁定宣告一体集团破产。
2022年7月19日,根据一体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报告深圳中院后,管理人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https://susong.taobao.com/)公开拍卖一体集团持有的公司252,324,8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661%,占一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100%。2022年8月5日,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朗地科技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成交价为439,423,747.17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执行破产拍卖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权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珠医疗252,324,86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中珠医疗总股本的12.66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2,340,8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28%、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490,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4,156,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6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中珠医疗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2年7月11日,深圳中院作出(2020)粤03破71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及(2020)粤03破717号《公告》,因一体集团不能到期清偿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裁定宣告一体集团破产。
根据一体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报告深圳中院后,管理人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https://susong.taobao.com/)公开拍卖一体集团持有的公司252,324,8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661%,占一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100%。2022年8月5日,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朗地科技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成交价为439,423,747.17元。
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破产拍卖股份划转。
三、《告知函》的主要内容
2022年8月5日,中珠医疗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关于拍卖的函告:竞买人朗地科技通过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以439,423,747.17元竞买了一体集团持有的ST中珠252,324,86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2.661%,占一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破产拍卖股权过户完成后,一体集团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破产拍卖前,一体集团持有公司12.661%的股份存在质押和司法冻结情形,本次拍卖结束后,一体集团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的质押将解除、所有司法冻结自动失效。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体集团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四、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裁定文件;
五、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刘丹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特1号 |
股票简称 | ST中珠 | 股票代码 | 60056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B(座)1102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本权益变动后,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大宗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破产拍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A股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252,324,862 持股比例:12.66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后数量:0 变动比例: 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体集团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及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及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刘丹宁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