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65号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你公司披露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以下简称《现场检查报告》)显示,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2023年1月14日,你公司披露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更正后)》(以下简称“《现场检查报告》(更正后)”)却显示,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未就前期发现的问题按要求予以整改,且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进行充分提示、公司未能及时归还募集资金扣划款、未能及时公告扣划和新增冻结及解冻情况等问题。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说明以下事项。
1. 请说明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具体情况,截止目前公司已采取的措施以及后续的整改计划,公司是否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情形。请你公司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请你公司保荐机构说明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更正的原因,保荐机构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
请你公司和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进行书面说明,在2023年 2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