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资料
2023年3月1日,中国上海
目录
1.股东大会议程…………………………………………………………………3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4
(1)关于选举殷久勇先生为执行董事的议案……………………………4
(2)关于选举周万阜先生为执行董事的议案……………………………6
(3)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8
(4)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11
股东大会议程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3月1日(星期三)9:30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网络投票(适用于A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召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议程:
一、大会主席宣布开会
二、审议各项议案
(一)关于选举殷久勇先生为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周万阜先生为执行董事的议案;
(三)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四)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三、股东提问
四、投票表决
五、计票,休会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大会主席宣布闭会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关于选举殷久勇先生为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议股东大会选举殷久勇先生为执行董事。如获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建议委任殷久勇先生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殷久勇先生的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须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后方可生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予审议
附件:殷久勇先生简历
议案提请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殷久勇先生简历
殷久勇,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殷先生2019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副行长。殷先生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办公室主任,河南省分行行长,客户一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期间挂职任保定市分行营业部副经理、保定市分行副行长),信贷一部副主任、综合处处长,工商信贷一部综合处副处长,工商信贷部购销处副处长等职务。殷先生1993年于北京农业大学获农学博士学位。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选举周万阜先生为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议股东大会选举周万阜先生为执行董事。如获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建议委任周万阜先生为董事会社会责任(ESG)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周万阜先生的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须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后方可生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予审议
附件:周万阜先生简历
议案提请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周万阜先生简历
周万阜,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周先生2020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副行长。周先生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董事会秘书,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天津培训学院院长,重庆市分行副行长,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宁波市分行副行长,总行综合计划部处长、发展规划部副处长等职务。周先生1988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3年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有关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以及本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相关考核评估结果,拟定了本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见下表),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姓名
姓名 | 职务 | 2021年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 |||
应付年薪 | 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存)部分 | 其他货币性收入 | 合计 | |||
1 | 2 | 3 | 4=1+2+3 | |||
2021年末时任董事: | ||||||
任德奇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84.46 | 21.63 | - | 106.08 | 否 |
刘珺 |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 84.46 | 21.24 | - | 105.70 | 否 |
李龙成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否 |
汪林平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否 |
常保升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否 |
廖宜建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是 |
陈绍宗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是 |
姓名
姓名 | 职务 | 2021年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 |||
应付年薪 | 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存)部分 | 其他货币性收入 | 合计 | |||
1 | 2 | 3 | 4=1+2+3 | |||
宋洪军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是 |
陈俊奎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否 |
刘浩洋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是 |
杨志威 | 独立董事 | 31 | - | - | 31 | 否 |
胡展云 | 独立董事 | 31 | - | - | 31 | 否 |
蔡浩仪 | 独立董事 | - | - | - | - | 否 |
石磊 | 独立董事 | 31 | - | - | 31 | 否 |
张向东 | 独立董事 | - | - | - | - | 否 |
李晓慧 | 独立董事 | 33 | - | - | 33 | 否 |
2021年末已退任董事: | ||||||
何兆斌 | 原非执行董事 | 7.30 | 2.43 | - | 9.73 | 否 |
注:
1.2015年起,本公司中央管理的董事,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上表中董事税前报酬为2021年度任职期间全部年度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21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不含发放的以前年度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2.李龙成先生、汪林平先生、常保升先生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驻股权董事,其薪酬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领取。
3.何兆斌先生2021年1月8日起不再担任非执行董事。
4.宋洪军先生、刘浩洋先生2022年6月28日起不再担任非执行董事。
5.杨志威先生2022年6月28日起不再担任独立董事。
6.独立董事年度薪酬标准已经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调整为“年度固定基本薪酬+专门委员会履职津贴”,其中:年度固定基本薪酬每人每年税前
人民币25万元保持不变;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履职津贴分别为税前人民币5万元/年、3万元/年,在多个专委会任职的履职津贴可累积计算。部分独立董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7.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
8.上表中合计数与分项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方案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请予审议
议案提请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有关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以及本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相关考核评估结果,拟定了本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见下表),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姓名
姓名 | 职务 | 2021年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 |||
应付年薪 | 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存)部分 | 其他货币性收入 | 合计 | |||
1 | 2 | 3 | 4=1+2+3 | |||
2021年末时任监事: | ||||||
徐吉明 | 监事长、股东监事 | 35.19 | 9.08 | - | 44.27 | 否 |
张民生 | 股东监事 | - | - | - | - | 是 |
王学庆 | 股东监事 | - | - | - | - | 是 |
夏智华 | 外部监事 | - | - | - | - | 否 |
李曜 | 外部监事 | 28.00 | - | - | 28.00 | 否 |
陈汉文 | 外部监事 | 26.00 | - | - | 26.00 | 否 |
鞠建东 | 外部监事 | 26.00 | - | - | 26.00 | 否 |
姓名
姓名 | 职务 | 2021年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 |||
应付年薪 | 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存)部分 | 其他货币性收入 | 合计 | |||
1 | 2 | 3 | 4=1+2+3 | |||
关兴社 | 职工监事 | - | - | - | - | 否 |
林至红 | 职工监事 | - | - | - | - | 否 |
丰冰 | 职工监事 | - | - | - | - | 否 |
颇颖 | 职工监事 | - | - | - | - | 否 |
2021年末已离退任监事: | ||||||
蔡允革 | 原监事长、原股东监事 | 14.08 | 3.47 | - | 17.54 | 否 |
杜亚荣 | 原职工监事 | - | - | - | - | 否 |
注:
1.2015年起,本公司中央管理的监事,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上表中监事税前报酬为2021年度任职期间全部年度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21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不含发放的以前年度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2.徐吉明先生2021年7月15日起担任党委副书记,2021年10月28日起担任监事长、股东监事。
3.蔡允革先生2021年2月23日起不再担任党委副书记,2021年3月22日起不再担任监事长、股东监事。
4.外部监事年度薪酬标准已经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调整为“年度固定基本薪酬+专门委员会履职津贴”,其中:年度固定基本薪酬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20万元保持不变;担任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履职津贴分别为税前人民币5万元/年、3万元/年,在多个专委会任职的履职津贴可累积计算。部分外部监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5.本公司职工监事以职工身份领取所在岗位薪酬,作为职工监事未再额外领取薪酬。
6.本公司监事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
7.上表中合计数与分项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方案已经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请予审议
议案提请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