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23年1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参会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三级全资子公司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为该交易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三级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暨为该交易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O二三年一月十九日